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能比公务员低 |
发布日期:2009-11-19 |
【来源:南京晨报】
日前,常州财政为确保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采取了5项措施。其中,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机关公务员平均水平。将市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列入年度追加预算,统筹预算内外资金5600万元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与此同时,充分利用调整年度支出结构,压缩公用经费支出,统筹各校非税收入,财政年度超收等形成的财力,保障绩效工资发放。 市财政还与市人事和市教育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在短时间内将政策落实到位。在绩效工资实施程序上,所有学校取消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等发行形式,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绩效工资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按月将补贴直接划入个人银行卡,其中在职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由财政部门直接划入个人银行卡。最后,加强对各单位提取现金的管理,防止违反规定另行发放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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