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全力支持培育大企业 |
发布日期:2013-06-27 |
常州武进区加快培育大企业(集团)发展。一是税收返还。对实现年度培育目标的企业,按当年形成的税收地方留成超过上年实绩的新增部分,实行50%的奖励。对产出强度、工业增加值率、税收贡献率和增加值能耗水平四项指标进行单项奖励。二是一园一策。对培育企业建设专题特色产业园,实行“一园一策”的扶持;对总投资5亿美元以上的重大外资项目、5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点内资项目,另行制订扶持政策。三是规费减免。对培育企业在收购、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存量土地、房产转让的,可免收相关行政规费;对培育企业的技改、新建及扩建项目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先征后返优惠政策,其他区属行政性规费和中介服务费按下限收取。四是优先扶持。对培育企业各职能部门优先申报国家、省、市相关财政扶持项目;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省、市、区出台的各类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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