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三年三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
发布日期:2013-05-30 |
从2013年到2015年, 市财政部门每年设立1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按照“竞争择优、突出重点、集成资源、注重绩效”的原则支持具有龙头效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一是投资补助。对投资规模大、竞争优势明显、产业带动性强,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由战略意义的整机类、突破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给予补助。二是贷款贴息。对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以其在建期内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为标准,给予50%-100%贴息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三是以奖代补。对龙头骨干企业并购重组,按企业并购重组时实际发生金额给予一定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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