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财政五个方面深化完善“实物配发” |
发布日期:2013-05-07 |
一是拓展实施范围。将复印机、照相机、摄录机等便于归集、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的品目纳入“实物配发”的实施范围,“实物配发”项目由四项扩大到九项,品种由18个扩大到28个。二是科学设计批次。由原来每年集中采购两个批次增加到全年集中采购三个批次,充分兼顾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和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三是优化招标模式。根据采购单位的品牌需求调查及项目采购需求量情况,在省协议供货的基础上,确定候选品牌,分别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政府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四是市区两级联动。在分类项目资产配置的最高标准下,科学设置高中低档的配置标准,满足基层财政的实际需要,提高工作效率。五是落实质量保证。为确保实物配发产品的质量,在标书中明确要求供应商所投标设备必须在市场上有零售;如果所供设备在同一单位出现10%以上的质量问题,除了保证按规定维修外,不得参与下一期实物配发的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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