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大力扶持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 |
发布日期:2013-03-29 |
近日,市财政、残联出台文件,对具有一定规模和自我发展能力,能辐射带动30户以上残疾人或直接安置就业25人以上的项目,经残联审核可认定为“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作为其公益性扶贫的补偿,基地可得到各级财政6-20万元的资金扶持。 促进残疾人就业,创造环境为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能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并取得较为稳定的经济收入,是残疾人事业重要的方面之一。为此,大力扶持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示范基地,并以此激发、带动残疾人积极面对生活是政府转变工作方法的一个方面,有利于残疾人从被动接受输血向主动增进自身造血功能的转变。 据估算,经辐射带动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有望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脱贫标准,基本能维持家庭正常生活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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