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发布日期:2012-12-13 |
常州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减轻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资金压力。一是市场主导财政引导。充分借鉴市场上现有的融资模式,确定部分银行作为信用融资的放贷方。企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后,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款项直接支付到企业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回款账户,用于归还贷款。二是自主选择自主决策。企业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合同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在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政府采购中标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及参与政府采购履约情况,自主决定是否给予贷款以及相应的授信额度。三是导向明确支持转型。积极支持和帮助成长型、创新型、效益型中小企业发展,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过硬、履约诚信好、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促进中小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四是服务银企互惠共赢。通过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拓宽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促进金融业发展,实现政府、企业、银行的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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