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补助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 |
发布日期:2012-08-07 |
我市将首次补助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每头猪80元,中央、省、市、区财政各承担40元、13.6元、8元、18.4元。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