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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将再次治理规范涉企收费
发布日期:2011-12-28

  20121月1起,我市将再次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其中:取消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降低1项收费标准,共涉及财政、建设、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等6家单位。预计此次治理规范一年将减少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约1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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