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财政切实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
发布日期:2011-09-08 |
常州财政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支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从财力保障方面,支持建立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激励机制,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师范专业。推进分配制度改革,科学实施绩效工资,改进教师绩效考核、奖惩和岗位薪酬分配办法,提高教师待遇。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在职务评聘、培训进修、政府奖励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二是加大教师培训支持力度。新增教育投入重点用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教师培训经费支出占教师工资总额的1.5%以上,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中用于教师培训部分不低于5%。三是加快名师培养步伐。设立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名特优教师、名校长的培养提升。建立优秀教师教育教学创新激励机制,提高优秀教师教科研奖励标准,每年资助一批优秀教师出版教育教学专著,设立常州市教师终身成就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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