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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财政四招加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1-05-12

截至4月底,我市家电下乡工作累计销售20.92万台、销售金额4.93亿元,已补贴1.71万台,发放补贴资金8018.49万元,补贴兑付率93.15%。为进一步增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的规范性,常州财政将通过四项举措加对补贴资金的检查力度。一是跟踪信息真实性。财政部门将及时根据销售商提供的购买信息,对购买农户电话查询家电下乡产品购买的真实性,对于补贴2台及他人代领的做到100%抽查。二是强化产品标识卡管理。加强产品标识卡管理,保证补贴资金安全,避免出现“货卡分售”、“一货多卡”、“货卡不一致”等现象,从源头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三是加强销售网点监管。对违规销售、不及时录入销售信息的销售网点,建议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四是及时受理农民投诉。积极处理好家电下乡产品退、换货、送货及售后服务保障,及时处置产品质量问题,保证家电下乡产品享受同类商品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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