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财政继续补贴农机购置和新技术推广 |
发布日期:2011-05-10 |
为进一步调动农民购置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机械化水平,市财政2011年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机购置和新技术推广实施补贴扶持。 市财政配套补贴涵盖3大类4种机具,其中种植机械补贴标准为:六行以上(含六行)乘坐式插秧机0.6万元/台、四行乘坐式插秧机0.4万元/台,计划补贴250台;育秧播种机0.5万元/台,计划补贴20台。收获及处理机械补贴标准为:6吨以上烘干机(含6吨)1万元/台,计划补贴20台。田间管理机械补贴标准为:高效植保机0.05万元/台,计划补贴900台。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与中标企业直接结算,超额不补。 同时,市财政继续加大对新技术推广的扶持力度,对符合一定要求的示范园区和合作组织等进行补助。计划对5个市级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安排补助资金10-30万元/个、20个新建省3星级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安排补助资金5万元/个、4个新建二级区域性农机维修网点安排补助资金5万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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