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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财政三大措施化解水利建设资金地方配套难
发布日期:2011-04-08

溧阳市财政三大举措积极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彻底解决水利建设资金地方配套难。一是创新筹资方式。除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专项安排外,溧阳市本级和镇(区)按2011年土地出让总价的5%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该方式比按土地出让收益的10%提取增加4000万元。二是优化项目选择。着重解决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地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等当前农田水利建设最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三是加强资金管理。整合各类水利建设资金,要求水利建设项目实行报账制,由财政部门定期定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四是完善投融资体制。着力构建财政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引导农民、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管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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