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财政撬动企业主辅分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
发布日期:2011-03-29 |
常州加大财政补助力度,鼓励企业非核心业务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一是推动分离。对常州市区企业在整体转型或剥离设立服务业企业的过程中,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财政给予50%的补助。二是补助成长。新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之日起3年内,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按第一年80%、第二年60%、第三年40%,由财政部门给予补助,用于扶持企业发展。三是减轻负担。新企业与主体企业合并计算后,若税负高于原税负,高出部分自分离起3年内由同级财政补助分离主体企业。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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