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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财政6.68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1-02-11

2010年我市财政部门加大医疗卫生投入,下达6.68亿元医改资金,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完善保障体系。投入3.5亿元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12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标准达每人145元。二是健全服务体系。投入1.28亿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进一步改善医疗环境,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三是促进卫生服务均等化。投入1.63亿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达15元以上,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25元以上。四是支持基本药物制度。投入0.27亿元在金坛和戚区试点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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