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市财政着力四个方面提升机关效能
发布日期:2010-11-18

常州财政通过加快落实各项涉企扶持资金,做好民生保障工程,加强财政改革,规范内部管理等措施,提升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服务企业调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1-10月份,市本级实际拨付各类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近7亿元,重点支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等,有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快向部、省争取资金,全市1-10月份累计争取15.2亿元,同比增加6.1亿元。加快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1-9月份,全市16247户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20.46亿元,同比增加7.93亿元。积极利用财政杠杆撬动金融资源,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

二是支持民生促和谐。大力支持“零就业”家庭就业,确保企业退休人员调增养老金政策落实到位。支持在全省范围率先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养老、医疗保险城乡全面覆盖。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补偿办法。全市新农合参保率继续保持100%,人均筹资标准达245元。落实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绩效工资及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制订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和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政策,加快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继续支持公交优先战略,改善居民出行条件。

三是推进改革提效率。通过规范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基本实现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活动全部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增强了资金管理的统一性和透明度。完成职业教育、社区卫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打好基础。制订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实行公开招租,今年共有350项公有房屋成功招租,成交3655.60万元,溢价10.9%

四是强化监督筑廉政。制订推进财政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完成各项财政管理制度的整合、修订、补充和完善,初步搭建内控体系框架。加强对财政政策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等的监督。对市本级60户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完善财政“大监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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