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加快双拥“模范城”建设获全国“四连冠” |
发布日期:2010-09-19 |
常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各项补助标准,获全国双拥工作四连冠。一是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每年按上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收入基数,调整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落实参战和涉核人员补助。2010年,在乡伤残军人抚恤金按残疾等级达654元-4249元;“三属”定期抚恤金达1405元-1798元;在乡复员军人定期补助金达579元-1484元。二是安排双拥基金。逐年增加对驻常部队两节(春节、八一)慰问费,足额安排随军家属自谋职业货币补助金,标准达上年度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2倍。三是优化退役安置。足额安排城镇退役士兵货币安置经费、退役士兵培训经费、军休离退休干部经费和干休所经费;退役士兵实行城乡一体化安置,士兵达3万元,士官达6.5万元;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转业士官均可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四是强化医疗保障。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平台,统一全市优抚对象的医疗和结算办法,优抚对象经规范的医疗保险结算后,可继续享受相关补助和救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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