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财政四大措施加强“强农惠农”资金清理检查 |
发布日期:2010-09-16 |
近期,溧阳采取四大举措加大强农惠农资金检查力度。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负责清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明确各阶段工作的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二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载体,宣传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对清理工作的各阶段工作实行动态滚动公布;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举报、监督。三是点面结合,措施有力。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跨越2007年至2009年3个年度,涉及37个大类项目,累计资金51.38亿元;自查自纠面达100%,重点检查94个单位,发现违纪违规使用资金15.33万元,追回挪用资金3.83万元,2名涉案人员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四是纠建并举,长效管理。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申报项目的信息管理,整合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积聚资金规模,提高使用效率;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涉农资金的项目立项、资料审核、资金使用、账户核算等环节的监管,全力保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惠农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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