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财政发展低碳经济突出“四个加快” |
发布日期:2010-08-23 |
常州财政着眼“四个加快”支持发展低碳经济。一是加快培育创新因素。自2011年起连续五年,每年筹集15亿元,重点支持国家创新园区内的企业创新驱动加快发展。二是加快做大第三产业。通过补助50%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3年内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加大研发费用摊销等举措,促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全力促进做大第三产业。三是加快排污权交易。对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企业,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可实行有偿转让或结转用于企业的其他扩大再生产项目。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近年来共关闭化工企业946家,印染企业78家,电镀企业4家;淘汰炼铁落后产能40万吨/年,拆除18家水泥企业的51条机立窑生产线,淘汰落后产能456万吨;累计已完成中心城区118家工业企业的搬迁。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