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财政积极支持治污促进生态城市建设
发布日期:2010-05-20

常州财政加强资金支持、完善管理模式、引导产业化经营,全力支持我市治污。一是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市本级安排5880万元用于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环境示范工程建设和生态城市建设;全年预计拨款近1.5亿元用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积极牵头相关部门,向上争取资金,提高申报命中率。二是强化以奖代补。变在建时补贴为建成后奖励,对获得全国环境优美镇的,给予30-50万元的奖励;对配套管网专项资金,坚持“先建先补、多建多补”的原则,鼓励引导各单位加快建设。三是注重绩效评估。由中介机构建立评审专家库,由专家组对通过评审的项目集中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评估;请财务专家对使用环保专项资金单位及申报项目进行财务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四是注重规模经营。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要求,不断开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市场,降低市场准入条件;对部分环境与经济综合效益好的项目通过BOTBTBOO、股权交易等形式筹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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