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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3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76件电子废物得到专业化处置
发布日期:2010-04-16

我市财政部门根据《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物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会同环保、保密、产交所等部门按“统一回收、专业处置”的原则,积极做好电子废物专业处置工作并呈现三大亮点。一是处理量大。在首批电子废物专业处置工作中,共有13家行政事业单位办结审批和涉密载体移交,处置电脑230台,打印机27台,复印机11台,传真机7台,投影仪1台,账面价值达277万元。二是程序规范。市财政部门每季末15个工作日内审批并于季末向保密局提供电子废物处置汇总清单,各行政事业单位取得批准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拆除的涉密电子废物储存载体交保密局,保密局在下季度第6个工作日前向市财政部门递交《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涉密电子废物移交凭证》;市财政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接手续并传递相关资料,产权交易所会同专业处置单位(翔宇公司)在2个工作日内到各行政事业单位完成电子废物回收工作,包括核对电子废物处置数量,办理交接手续,翔宇公司每半年终了后十日内向市财政局、环保局报送《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物销毁证明》。三是服务便捷。为方便各行政事业单位申报审批工作,市财政部门在财政局网站公开发布电子废物处置流程图,并将涉及的所有材料(包括审批表、处置清单、涉密电子废物移交凭证)上传到财政局网站“下载中心”,供各单位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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