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推进大监督机制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
发布日期:2010-03-23 |
我市财政部门通过构建“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大监督”机制,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日常监督全覆盖。按“3年普查一遍的”的要求,对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财政收入和财务管理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促进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专项监督抓重点。围绕财政工作重点和财政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绩效监督。三是严堵内部监督漏洞。完善财政内控制度,构建并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规范业务流程,全面提升财政部门科学理财能力和水平,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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