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9亿元部省环保资金助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
发布日期:2010-01-07 |
2009年,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共获得部、省级各项环保性治理和建设资金4.09亿元,比上年增加0.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52亿元,省级资金2.57亿元。我市江边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排江口工程、中天钢铁集团3*22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政府配套工程、市北港街道童子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等212个具有治理性、建设性、前瞻性、科研性的环境保护项目获得中央和省重点支持。上级项目补助资金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市财政支出压力,推动我市生态市建设步伐,确保我市各项环境治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