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关爱工程建设努力将实事办好 |
发布日期:2006-05-09 |
财政部门将采取五项措施,加快推进列入“关爱工程”并作为2006年为民办实事十件之一的全市33所敬老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一是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相关镇自筹建设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总投入的50%。市财政将在“为民办实事项目”立项资金中按茅山老区新建每张床位3000元、扩建每张床位2500元、置换改建项目每张床位2000元;非茅山老区新建项目每张床位2000元、扩建项目每张床位1500元、置换改建项目每张床位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二是严格项目建设标准。敬老院严格按二层单元式建筑为主、3间为一套、每套住4人、卫生间设施和活动场所俱全、每张床位所占面积1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三是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对“关爱工程”项目选址、规划和设计以及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督查。四是积极支持养老事业走集约化、规模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新路子。发挥驻地镇、中心镇或风景区敬老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规模运作,吸纳民间资本,鼓励社会力量加入,整合闲置资源。五是落实“关爱工程相关配套设施。重点是及时安排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入院供养,对70岁以上的要优先安排入院,力争以镇为单位的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70%,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50%。 (社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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