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金城镇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 |
发布日期:2006-05-29 |
金坛市金城镇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建立组织,明确任务。由镇政府牵头,组成有财政所、经管站、民政等参加的联合工作班子,提高专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工作职责。二是多方筹集资金,落实到位。采取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的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并确保配套到位;对五保户、特困户、低保对象免缴个人缴费部分。三是加强资金征缴。严格按照确定的筹资标准,细化分解任务,多渠道、多方位,按时足额收缴,确保以村为单位达到95%以上的参保率。
(金坛市金城镇财政所供稿)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