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会计电算化培训考试管理 |
发布日期:2006-05-29 |
为加强全市会计电算化培训、考试的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电算化管理能力,近日,市财政局制定了《常州市会计电算化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
一是会计电算化培训考试工作实行培训、考试分开的办法,培训单位不得组织考试,考试定点单位不得组织培训,杜绝了培训点在培训过程中擅自解密题库、泄露试题等诸多问题,便于对培训点进行考试合格率等方面的质量监督和考核。 二是严格坚持“统一培训标准、统一教材、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管理原则,使用省财政厅的培训教材,运用省厅的统一教学软件,执行市财政与物价部门共同核准的收费标准,有效地整顿会计电算化培训市场,规范培训教学行为。 三是对培训组织工作、考试组织工作以及阅卷、发证等工作环节作出规定,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处罚原则,为各级财政部门加强会计电算化培训考试管理、培训点和考试点对照执行提供了详实的依据。 (会计处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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