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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2002年起在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开展部门预算编制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06-05-29

    按照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强化支出预算管理,加强财政支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从2002年起,我市市级按照"依法行政、公正透明、科学严谨"的原则,在市教育局、民政局、体育局、农林局、法院、计生委等六个部门开展部门预算编制的试点工作。
    编制部门预算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试点部门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统一定额标准、标准表式反映部门的所有收支情况,既包括部门本身的预算,也包括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既包括一般预算,也包括基金预算。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支出预算划分为经常性支出预算、专项支出预算、基本建设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试点单位编制完毕后将汇编好的部门预算报经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审核,财政部门经审核后汇编成当年的部门预算草案提交市政府专题讨论通过后报市人大依法审议批准。财政部门按市人大批准预算批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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