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六个方面做好我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
发布日期:2006-05-29 |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公仆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继续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法纪知识和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强化公仆意识。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切实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深化警示教育,解决好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注重教育形式的多样性、针对性,采取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 二、增强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努力深化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继续严格执行各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规定和要求。 三、落实目标责任,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探索治本抓源头工作的新途径。要逐项合理分解2002年度财政部门主办和协办的反腐败源头治理目标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目标责任。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追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要继续深化三项改革,即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四、推进“政务公开”,适时组织行风评议“回头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年、调查研究年、转变作风年”活动和“学习理论、整顿作风”专题教育。要积极推进“行政公示制”和“服务承诺制”,适时开展行风评议“回头看”。要继续发挥特邀财政行风监察员和廉政监督员内外监督网络作用,提高监督层次和监督成效。 五、加强执法监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要配合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投资环境等执法监察工作,结合实际开展财政部门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要按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一轮目标管理要求,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六、开展调查研究,增进工作交流指导,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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