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06-05-29 |
7月2日下午,我市召开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市财政局局长陈伟昶对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市长范燕青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明确,从2003年起,我市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部门预算。 预算编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早编预算。6月份,市政府已颁发《常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启动了2003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部门基本情况基础资料的调查,着手制定2003年经费定员定额标准。二是细编预算。所有收入核定到种类,人员经费核定到个人,公用经费确定标准和定额,项目预算编列到具体项目。三是以部门为主编制预算。部门预算从基层编起,层层审核汇总,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直接批复到部门据以执行。四是编制完整的预算。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所有的预算内外收支。部门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政府性基金及专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及其他各项收入。部门支出预算由一般支出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组成。一般支出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预算组成。五是编制全年的预算。部门预算一经批准,所需财政资金即于年初一次性分配到具体部门、单位和具体项目。年度预算执行中除国家、省、市出台政策性增支项目、发生重大事项的必需增支可调整或追加预算外,一般支出项目当年不再予以追加。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抓住重点,严格按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一要按零基预算的要求,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要按综合预算的要求,优化财力资源配置;三要按照“两上两下”程序运作,提高预算安排的透明度;四要按照“收入积极可行、支出必须从紧”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编制2003年预算。总之,要以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进程为核心,贯彻“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规范预算管理运作程序,真正把部门预算、零基预算、早编细编预算落到实处,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预算管理新机制,实现预算管理公平、透明、规范、高效,切实增强政府调控能力,优化财力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预算处供稿)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