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市资产评估项目核准首次采用专家评审制
发布日期:2006-05-29
  财政部今年改革了评估行政管理方式,由原审核确认制改为核准和备案制。为切实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加强评估监督管理,我市确定了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国有股权变动行为项目、企业破产等五个项目采用核准制。目前,在对光学仪器厂、自行车三厂破产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时,首次采用了专家评审制。即从专家组中随机挑选注册评估师对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并提出修改意见。这种做法,既可以促进中介机构提高执业质量,又可为资产行政管理部门评估报告核准提供依据。今后我市资产评估核准项目将全部采用专家评审制。
               (国资处供稿)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