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发布日期:2006-05-29 |
近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学习,大家普遍认识到,《条例》既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验结晶。
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伟昶在发言时指出,《条例》是党的组织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重要成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学习贯彻《条例》,对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管理的“两个科学机制”,对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陈伟昶同志要求,党组和人事教育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抓紧,抓好,抓实。一是党组成员要带头学习,达到提高认识、吃透精神、理解内涵、明确要求的目的;人事部门要细读,精读,深读,要逐章,逐条,逐款,逐句地学习领会,做到了如指掌;另外还要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条例》,扩大《条例》的被认知面,引导干部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工作。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三是要依据《条例》对局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进行一次梳理,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使《条例》的要求在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中得到真正体现。 (人教处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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