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开展农业税定时定点征收试点工作 |
发布日期:2006-05-29 |
为规范农村税费的征收行为,逐步实现征收管理的规范化,武进区全面开展农业税定时定点征收试点工作,做到农业税收整籍造册到户、政策宣传到户、纳税通知到户、税票开具到户、减免发放到户。 一、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坚定做好试点工作的信心。农业税定时定点征收是农业税征管模式改革的必然趋势,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征纳双方关系,降低征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二、慎重选择试点单位。选择1—2个农业税征管基础工作好、农户纳税意识强、村干部工作得力的行政村进行农业税定时定点征收试点工作。 三、加强试点征收工作的宣传。一是制作专题向领导汇报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采用协调会、座谈会等形式争取试点村、组干部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三是通过发放《给农业税纳税户的公开信》和制作标语、游动字幕等形式,加强对纳税农户的政策宣传,争取广大农户的理解和支持。 四、精心组织,保证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纳税的原则选择征收时间和地点并及时告知纳税农户。二是配备人员参与试点征收工作,如村组干部、镇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共同参与,现场解答或解决问题等。三是及早做好试点村农户纳税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核实农户纳税面积、计征税额、减免税额、应征税额、已征税额及还需纳税金额。另外,在农业税完税证的使用上,尽量使用微机开票。 四是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激励广大农户依法自觉纳税。 (武进区财政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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