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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全面完成全年农业税征收任务
发布日期:2006-05-29
  今年,溧阳市全面推进“定时定点”征收农业税工作,完成了全年农业税4212.1万元的征收任务。主要做法是:
  一、各镇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税征收工作,做到任务早布置,措施早落实。结合实际,改变过去分夏、秋两季征收办法,推行定时定点征收,积极引导农户自愿到征收点缴纳农业税。
  二、开展农业税收宣传活动。在5月份的农业税收宣传月中,日报以专版刊登农业税收的政策、法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制度,同时广播电台连续进行15天宣传;各镇财政所利用会议、有线电视、画廊、横幅标语等宣传国家农业税收政策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使广大农户真正认识到上缴农业税是应尽义务,普遍增强了纳税意识。
  三、各镇财政所全力以赴,做好征收的各项基础工作,做到农业税计算清册到户、通知书送达到户、纳税凭证到户。并坚持做到“一税一户一票”,确保农业税及时、足额收缴入库。
                  (溧阳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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