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围绕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涵盖财政资金运动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今年的工作重点是:
一、有重点地开展财政收支检查
以《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抓住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加强对税务、国库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收入对账制度,确保财政收入的完整与安全;二是加强对财政直接征管的收入和非税性财政收入的监督检查;三是结合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对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政府采购、社会保障、工资发放等重大财政支出资金从申报、拨付到使用全过程的有效监控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
开展对内部各业务处室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以及对下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财税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检查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探索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开展检查的方式方法,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程序及拨付渠道,使每个环节的财政资金运行都能做到有章可循,促进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工作
以《会计法》为依据,充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发挥在会计监督中的主导作用。有针对性地选择行业或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抽查,改进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的方式方法,整顿会计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统一规划,统一行动,加大打击会计造假行为的力度,加强经常性的会计监督工作,促进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
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督检查规章办法,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正确处理好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处理人与处理事,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的关系,真正做到依法检查,依法监督。
(监督检查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