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化解教育债务出实招收实效 |
发布日期:2006-05-29 |
金坛市采取六条措施积极化解教育债务,减轻农民负担,建立起稳定的经费保障体制,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开展教育资产全面清查,摸清教育负债真实情况。由市财政局牵头,以市镇两级财政部门的人员为主,从审计、教育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清查班子,对全市65所学校2002年7月31日以前所形成的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经清查核实教育负债为16271万元,基本摸清了教育负债的家底,为化解教育债务做了充分准备。 二、召开联协会议,明确教育债务化解目标。根据教育负债的实际情况,由市长亲自主持召开财政、教育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了化解教育债务的计划和具体办法,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解决教育债务问题。 三、政策扶持,聚财还债。市财政将每年征收的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部划归教育部门专门用于还债;每年接受的教育捐赠收入,财政则不予统筹,部分用于教育还债,部分用于教育发展。 四、盘活资产,变财还债。教育体制改革后,逐步将教育结构调整后闲置资产盘活,盘活的资金则全部用于偿还教育债务。 五、科学论证,适可发展,严控新债。对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确需要上的新、大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缜密测算,严格控制举借新债发展事业。 六、建立教育系统内部会计结算中心,实行系统内各部门会计统一集中结算。财政与教育部门实行经费大包干,在科学、合理确定教育部门综合财政预算指标的基础上,将预算内确认的项目结算给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教育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统一结算。财政局派出财务总监,加强对教育会计结算中心的监督指导。(金坛市财政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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