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 |
发布日期:2006-05-29 |
我局贯彻十六大精神,按照“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 一、营造学习氛围。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为什么、怎样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讨论,提高对开展建设型机关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树立自觉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理念,营造出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建立学习激励机制。成立创建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并将创建工作列入主要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进行考核。制定《常州市财政局建设学习型机关实施意见》,明确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活动载体与考核激励办法,做到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统一,组织目标和个人愿望相统一。保障学习时间与学习费用,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 三、建立学习载体。广泛开展知识竞赛、读书征文、技能比赛,丰富创建活动,坚持把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与贯彻十六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建设学习型机关与创建文明单位结合起来,坚持把建设学习型机关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四、落实学习内容。为全局干部办理图书馆借阅证;有选择性地组织征订政治理论和财政业务学习用书;利用局域网的优势,有选择性地组织干部选学新知识;要求干部人人制订学习计划,落实好学习内容。 五、确保学习效果。建立学习考核办法,积极开展学习型处室、学习型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确保学习落实到实处,学有成效。(人教处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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