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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发布日期:2006-05-29
为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科技含量,促进农业科技与产业的全面升级,市财政已下达39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金坛市优质经济林果科技示范园、溧阳市山丘村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5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千亩无公害无性良种茶树生产基地、无公害双孢蘑菇生产基地等10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其具体做法是: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制订并落实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按期建成。二是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并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三是辖市(区)财政配套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四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项目;项目如有对外承包实施的,须实行招投标制度,并签订项目承包合同。五是项目完成后,项目的规划、实施方案、预决算书、图纸等资料要整理立卷,建档保管。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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