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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06-05-29
  市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
  一、制定内部考核制度。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增加新的考核内容和要求,补充完善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设置内部监控系统。在招投标工作现场设置监控系统,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的监督,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实行监控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派员参加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所有的标前会、答疑会、开标会,做好记录,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三、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全面启动运行。通过计算机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中“系统维护、登记立项、评标、付款结算”四大模块已启动运行,减少采购过程中的人为因素。
  四、简化内部操作程序。对政府采购管理操作系统中繁多的内部操作程序进行规范,简化“立项审批”等环节,加快政府采购速度。
(政府采购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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