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武进区加强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
发布日期:2006-05-29
  武进区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
  一、成立了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中心”)。“中心”单独建账,并将其资金按性质和用途分开核算。
  二、“中心”根据土地利用城市建设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经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审核,报政府批准后组织收购。收储计划送区财政部门备案。
  三、“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收入直接解入区财政专户,所需资金从财政专户中核拨。土地出让收入、其他收入、银行贷款等全额解入区财政专户;土地收储资金按年度用款计划分期拨入支出账户;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除财政预算计划安排外,资金缺口部分通过“中心”向银行贷款解决。建设资金贷款到账后,从“中心”账户拨至财政基建专户;“中心”的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业务费用由“中心”编制年度用款计划,经政府批准后安排,资金管理按部门预算规定执行。
  四、“中心”建立了严格的资金审批制度,并受区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
(武进区财政局供稿)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