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加强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 |
发布日期:2006-05-29 |
武进区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
一、成立了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中心”)。“中心”单独建账,并将其资金按性质和用途分开核算。 二、“中心”根据土地利用城市建设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经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审核,报政府批准后组织收购。收储计划送区财政部门备案。 三、“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收入直接解入区财政专户,所需资金从财政专户中核拨。土地出让收入、其他收入、银行贷款等全额解入区财政专户;土地收储资金按年度用款计划分期拨入支出账户;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除财政预算计划安排外,资金缺口部分通过“中心”向银行贷款解决。建设资金贷款到账后,从“中心”账户拨至财政基建专户;“中心”的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业务费用由“中心”编制年度用款计划,经政府批准后安排,资金管理按部门预算规定执行。 四、“中心”建立了严格的资金审批制度,并受区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 (武进区财政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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