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四个方面加强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 |
发布日期:2006-05-29 |
市财政部门将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实行“收、支、管相分离”,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实现基金的保值和增值。
一、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建设。制定《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督促征缴的社会保障资金按时足额纳入财政专户,确保资金安全。 二、规范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设置。在4家国有商业银行建立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专门用于接纳和核算各类社会保障基金。加强银行账户清理、调整和撤并,做到险种和银行账户一一对应,简便核算,封闭运行。 三、规范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实施出纳与会计岗位分设,形成内部岗位之间相互约束机制;按各险种单独建立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账簿,设置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存入财政专户的基金计息办法均按优惠利率计息,确保基金的稳定增值;建立对账制度,与银行、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对账;加强会计电算化运用和核算,统一规范基金专户的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 四、加强财政专户的支出管理。建立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拨付审核制度,严格每笔基金支出的申拨审核程序;按照规定的项目和范围、标准安排支出,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坚持专款专用,确保财政专户资金不挤占不挪用。 (社保处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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