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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全面完成农业税征收任务
发布日期:2006-05-29
  至11月20日,溧阳市完成了全年农业税4214.34万元的征收任务。其主要措施是: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税收征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的通知》,做到任务早布置,措施早落实。
  二是结合各地实际,改变分夏、秋两季传统的征收办法,按计划、步骤开展定时定点和大厅征收,积极引导农户自愿缴纳农业税,成效明显。
  三是切实规范征收,做到农业税计算清册到户、通知书送达到户、纳税凭证到户、减免款发放到户,坚持“一税一户一票”,确保农业税及时、足额收缴入库。
(溧阳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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