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通告 |
发布日期:2006-05-29 |
200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通告 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从2005年起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或成绩达到省定标准,方可参加评审。现将200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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