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部门采取五大措施推进农桥建设顺利实施 |
发布日期:2006-05-29 |
日前,我市农村桥梁建设通过了省检查组的专项检查验收。2003年,我市投入资金175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79万元,建成农桥74座,受益村组600多个,受益农民达29万人,营造了农民增收的良好环境。其具体做法是: 一是实地勘察核实。按照定点、定位、定建设性质、定建设规模、定投资规模、定建设时间、定管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要求,成立勘察核实小组,深入乡村,实地逐桥勘察核实。 二是科学规划,分年实施。对需要新建、改建和重建的农桥进行科学规划,制订分年实施计划,编制2003--2007年农桥建设规划,并以辖市、区为单位,建立农桥建设项目库,一乡一表。 三是落实各级配套资金。严格按照省、市、辖市(区)、乡配套比例要求,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四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农桥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全部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专款专用;项目单位在工程完工办理竣工决算并由中介机构审计后,才能凭据报账。 五是加强农桥建设项目管理。对农桥建设进行招投标管理、合同制管理、预决算管理和实地检查验收管理;项目建设中,实行跟踪管理,确保农桥建设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完成后,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建立项目档案。 (农业处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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