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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级2006年部门预算全面批复下达
发布日期:2006-03-08

  按照部门预算“两上两下”法定程序,根据市级财力实际情况,经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我市市级2006年部门预算于近日全面批复。批复下达的2006年部门预算,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活动的唯一依据,任何部门单位不得随意调整支出项目及支出科目。执行过程中,除国家、省、市出台政策性增支项目、救灾支出外,一般支出项目当年一律不予追加,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预算约束,规范操作。对参与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部门在2006年部门预算进行纸质批复的同时,预算支出指标在网上下达,并且直接下达至基层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财政部门本着易于操作、便于审核的原则,完善了部门预算编制软件;规范了内部操作程序并统一审核口径、流程,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管理机制;延长了预算编制时间,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脱钩”,建立市级财政供养人员基础资料信息库,编准编实各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严格审核、区分各单位基本建设类、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预算,确保市委、市政府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以及每年必须发生的特殊项目。


(预算编审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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