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市从六方面加强对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
发布日期:2006-06-27

  日前,我市发布《常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和全过程管理指南》,以统筹规划、整合有效资源,提高信息化综合运用能力,全力打造“数字常州”。指南主要从六方面加强对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管理。
  一是将项目纳入预算管理。凡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基础性、跨部门应用性和单一部门应用性信息化建设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是要求科学编制项目规划。各项目单位要从满足业务需求出发,遵循实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可扩充性、易维护性和开放性的原则,编制项目实施规划。
   三是加强建设项目评审。对列入预算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严格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市信息办、财政局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联合下达的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送市信息办确认。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财政部门根据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书按进度审核拨付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要求严格办理政府采购有关手续并实行政府采购。
  五是严格实行项目监理制度。由于信息化工程技术含量高,投入的资金大,为此要求财政投资预算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必须实行项目监理制,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项目监理。
  六是严格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质量。列入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的重点项目,完工并投入试运行至少一个月以后,经项目单位申请,由市信息办会同市财政组织项目验收。对非重点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后报市信息办备案。

(预算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