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全面开展商业贿赂治理自查自纠 |
发布日期:2006-08-09 |
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重点自查八个方面:一查采购信息的发布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应发布的没有发布,或发布的信息形式内容是否规范;二查采购方式是否规范合法,变更采购方式的手续是否完备;三查采购文件的编制是否客观公正,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是否存在歧视和倾向性。评标办法是否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四查采购活动的组织是否严密,规范有序,是否自觉接受监督;五查专家评委的抽取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违规指定评委,泄露评委信息的行为;六查评标办法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随意变更评标办法的行为;七查是否存在违反采购工作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八查是否存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政府采购中心)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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