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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工资统一发放扩面改版
发布日期:2006-08-21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从8月份起,我市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进行了扩面改版:
  一是扩大工资财政统发面。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市环境监察支队等11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扩充纳入财政统发工资,至此,市级206家机关事业单位、16058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
  二是扩大财政统发工资项目。在原有财政统发项目的基础上将节编奖、冬夏令补贴、年终奖及列入财政部门预算但未纳入财政统发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特岗津贴等固定性工资项目全部进入财政统发工资。
  三是启用财政统发工资新系统。从8月1日起全面启用改版后的财政统发工资系统,所有工资统发单位和编办、人事、组织、老干部局、财政局等相关审核机构全部通过新的财政工资统发系统进行工资信息的上报和审核。
  四是简化财政统发工资申报程序。从8月份起,简化单位的申报程序,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预算单位不再上报月度“工资统发”用款计划,由财政部门自动生成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并进一步完善综合部门的审核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国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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