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发布日期:2006-09-26 |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9月5日,召开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伟昶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常办发[2006]53号),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尤其是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和勤俭节约作风,针对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易发的不正之风和铺张浪费现象,有重点地加以预防和纠正。 二是重申“六不准”规定和礼金礼品上交规定。再次重申了礼金礼品上交规定,强调全局工作人员务必遵守执行公务六不准:不准接受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公费宴请;不准接受基层企事业单位的礼品、礼金;不准在基层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参加基层企事业单位公费支付的营业性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基层企事业单位公费旅游的邀请;不准参与有赌博性质的休闲娱乐活动。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要求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从严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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