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落实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创优企业自主创新环境
发布日期:2006-09-26

  一是全面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各项财政政策,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推进科技创新的技术开发费列支税前抵扣、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府采购等各项财税政策,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二是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力度,发挥政府引导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为中心的创新服务体系;引导企业提高科技研发能力,鼓励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中心在我市企业设立或共建分支机构;引导和鼓励企业对利用外资引进的技术设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十五”期间,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支出12.82亿元。今年政府科技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8亿元,其中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业科技攻关、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及知识产权、国际科技合作和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兑现等方面的专项资金达8500万元。

  三是调整资金投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目前我市设立了技改贴息资金、科技三项费用、民营经济、外向型经济、服务业、软件业、动画业等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科技攻关、成果推广及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体系、重点实验室、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软科学研究等,将财政资金重点投向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重点支持有科技知识产权的重要高新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和技术改造,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专利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和新产品研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投入,激发其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高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完善担保行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激励信用担保公司为中小科技创新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鼓励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扩大科技风险投资规模;实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引导企业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生产模式;鼓励企业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等称号的企业实施政府奖励。今年已下达各类科技专项资金计划8000万元和技改专项资金计划800万元,兑现品牌建设奖励700万元。

  四是加强监督,确保财税政策落到实处,发挥效应。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公正性。实行科技经费企业申请、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管理模式,为企业科技创新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经济环境。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和财政科技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乘积效应。

  五是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加大技术开发投入,用好资金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组织核心技术攻关、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产学研相结合,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同时指导企业用好各项财税政策,把政府的引导支持与企业的自主创新结合起来,把企业的研发投入作为享受政策的依据,引导企业用好、用活、用足政府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各项政策。(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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