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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财政票据管理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06-10-26

近日,市财政部门组织对常州工学院、房屋产权监理处等18个单位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该次检查突出七个方面:一是单位是否按照《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规定管理好财政票据;是否有专人负责票据的购领、分发及保管。二是我市启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后,原购领的财政票据是否及时缴销或仍在继续使用。三是单位是否有自制票据和乱收费的现象。四是单位是否存在将非税收入不按规定填写项目编码和名称,将其混入单位往来资金或经营性资金的情况。五是单位是否存在非税收入不及时解缴财政专户或不缴财政专户直接划转支出户或其它账户的情况。六是单位是否有收费不开票据或随意开红冲票据,抵冲收入的情况。七是单位是否有随意作废票据的情况。财政部门专门组织票据专项检查辅导培训,明确检查重点及其他注意事项,以保证本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财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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