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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所得税税源分布不均衡内外资企业税负差别大
发布日期:2006-11-22

  按照部、省的要求,我市组织对2006年企业所得税税源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本次调查,共抽取样本企业236户,其中内资企业203户,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1 户,其他类型的单位 2户。

  调查显示:我市企业所得税税源逐年增长的趋势,呈现所得税税源分布不均衡,不同性质企业的税负差别大。从产业分布来看,所得税税源主要是在第二产业,占抽样企业的近八成。从企业类型来看,我市内资企业仍是我市企业所得税税源主体,总量上远远高于外资企业,但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平均贡献要高于内资企业。同时显示,近年来快速发展的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所得税增长贡献日益明显。调查发现,企业所得税税负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赋差距较大,内外资企业之间的所得税税负差别超过一倍,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税负远远高于外资企业。2006年内资企业的名义税负和实际税平均负分别为31.80%和25.22%,而外资企业的名义税负和实际平均税负为22.37%和12.41%,其中,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名义税负和实际平均税负为20.89%和13.59%,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税负和实际平均税负分别为22.76%和12.11%。(税政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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